根據南城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撫河流域生態管護隊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城府辦字〔2021〕10號)文件精神,經南城縣人民政府同意,南城縣農業農村局決定面向南城縣退捕漁民中公開招聘生態管護隊漁政巡護臨時人員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面向南城縣退捕漁民中公開招聘德才兼備優秀人才。
二、基本條件
1、堅決支持部、省、市、縣禁捕退捕工作及相關文件精神;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3、身體健康,有擔當和實際工作能力;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漁政巡護員在報名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備報考資格: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委監委機關立案偵查、調查的人員;
(3)有不良誠信記錄的人員;
(4)在鄉村擔任實職的人員;
(5)其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1、年齡條件:所有漁政巡護員必須在55周歲以下方能報名即指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退捕漁民身份特別是其中“零就業”家庭人員優先。
3、船舶駕駛員應具有有效駕駛機動船舶證件。
條件中所涉及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級。
四、招錄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過南城縣人民政府官網。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所需資料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南城縣農業農村局執法大隊三樓辦公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4、報名時,需提供如下資料:
(1)退捕漁民人員提供漁民退捕補償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漁政巡護員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證、機動車輛或含兩輪摩托駕駛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船舶駕駛員需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證、船舶駕駛證書、機動車輛或含兩輪摩托駕駛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近期藍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5)打印填寫《報名申請表》一式3份(附件一)。
5、對逾期和未提供有效資料及證件的報名人員不納入資格審核。
(三)技能條件
1、本次技能進行現場考試,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2、考試內容
第一類:漁政巡護員
1、游泳能力;
2、現場駕駛非機動船的能力
(四)體檢和審核
1、報考人員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資格審核,主要對報考人員思想政治、道德品質以及有無違法犯罪和黨員違紀行為等情況進行審核,公示7天后無異議人員確定為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
2、報考人員參加技能考核后公示分數,7日無異議后,根據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正式體檢考核對象。
3、體檢由南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城縣農業農村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醫院向擬聘人員收取。
4、如因報名人員中途放棄考核、考試、審批、聘用、體檢中任一環節而出現崗位空缺,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1次。
(五)公示
考試考核合格后,擬聘人選名單在南城縣人民政府官網、南城發布等相關媒體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受理實名舉報。凡舉報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崗位工作設置與工資待遇
1、崗位工作設置及聘用年限:
漁政巡護員1名,聘用人員實行三班倒24小時輪崗,無節假日,吃住在巡護點上,崗位實行“一年一聘”制,以正式上崗時間開始計算,所有聘用人員應該服從崗位調劑。
2、工資待遇:
按照基本工資:1610元/月、績效工資800元/月(按季考勤依實際考勤處罰后據實發放)、夜班補助600元/月、基本醫療:218.89元、工傷保險7.32元/月、失業保險18.3元/月、大病16.09元/月、統一用餐伙食補助200元/月(交巡護點用餐)、統一著裝個人承擔30%。
(七)請假、病假和辭退制度
(1)請假: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巡護員1年累計請事假不得超過10個工作班時,超過規定時間辭退;
(2)病假:因身體原因,不能正常上班,三個月后仍然不能上班,即可辭退;
(3)巡護員嚴格按照按時上、下班及交接工作制度,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工作紀律,若發現遲到早退一次扣款50元,曠工一天扣款150元,當月曠工或累計超5個班次即可辭退;
(4)巡護員參與非法捕撈一律辭退
(5)年齡滿60周歲自動解聘。
(八)補聘辦法。
通過上述招聘后,在退捕漁民中沒有招滿船舶駕駛員、巡護員崗位,立即啟動向非退捕漁民身份的社會人員公開招聘程序。
(九)入職手續辦理。
對公示后確定的符合聘用公益性崗位漁政巡護員條件人員,按規定時間到南城縣農業農村局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視為棄權,將另行向社會補招。對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關規定予以解聘。
五、咨詢、監督舉報電話
(一)咨詢電話
南城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0794-7177936
南城縣人社局考試中心:0794-7222223
(二)監督舉報電話
南城縣農業農村局辦公室:0794-7177936
南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0794-7254548